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告
时间:2021-10-11

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公  告

 

沪发改公告〔20215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21号)等有关规定,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拟于20211115日组织召开优化市域巡游出租汽车(以下简称市域巡游车)运价机制听证会。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会参加人组成

本次听证会参加人由下列人员构成:消费者10名,市人大代表1名,市政协委员1名,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参加人1名,市总工会参加人1名,市域巡游车驾驶员4名,市出租汽车行业协会参加人1名,市国资委参加人1名,市道运中心参加人1名,专家学者2名,市域巡游车企业参加人1名,共计24名。

二、听证会参加人产生方式

消费者参加人通过自愿报名、随机选取的方式产生,委托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以下简称市消保委)受理报名和随机选取确定人选;如报名人数不足10名,委托市消保委推荐产生。市人大代表参加人、市政协委员参加人、市消保委参加人、市总工会参加人、政府部门参加人、专家学者参加人由市价格主管部门聘请;市域巡游车驾驶员参加人由市价格主管部门委托行业工会组织推荐;市域巡游车企业参加人、行业协会参加人由市价格主管部门委托行业主管部门推荐。

三、消费者报名条件

1、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能够就听证事项客观发表意见、阐明理由,并能按时全程参加会议,遵守听证会纪律。

2、同意公开必要的个人信息(在第二次公告中,需要公布姓名、性别、身份职业、居住地区等)。

3、对市域巡游车行业较为熟悉,方便参加本次听证会。

四、消费者报名办法

报名者请按要求如实提供姓名、性别、年龄、文化程度、职业、工作单位、身份证号码、居住地址、联系电话等个人信息(详见附表1:优化市域巡游车运价机制听证会消费者报名登记表,可在市发展改革委网站下载,网址fgw.sh.gov.cn)。具体可选择以下两种报名方式:

11011日至1016日(以收到邮戳时间为准),通过信函方式报名。请报名者寄送填写好的报名登记表(信封上注明价格听证字样),并请随信附身份证复印件一份(请确保清晰可辨)。邮寄地址:上海市大木桥路1号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邮编:200032)。

21011日至10 16日下午17时(以收到时间为准),通过电子邮件方式报名。请报名者报送填写好的报名登记表,并请随邮件附身份证照片或扫描件一份(请确保清晰可辨)。请在邮件主题中填写价格听证。邮箱地址:spccrialiyun.com

五、新闻媒体记者产生方式及报名办法

本次听证会设记者席。与会采访的新闻媒体记者,通过自愿报名、按照报名顺序选取及邀请相结合的方式产生,由市发展改革委政策法规处负责受理报名,新闻媒体记者总人数不超过15人。

报名者请按要求如实提供姓名、性别、年龄、工作单位、身份证号码、记者证号码、联系电话等信息。具体可选择以下两种报名方式:

11011日至1016日(以收到邮戳时间为准),通过信函方式报名。请报名者寄送填写好的报名登记表(加盖单位公章,信封上注明媒体记者报名字样),并请随信附身份证和记者证复印件(请确保清晰可辨)。邮寄地址:上海市人民大道2001006室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政策法规处(邮编:200003)。

21011日至1016日下午17时(以收到时间为准),通过电子邮件方式报名。请报名者报送填写好的报名登记表(加盖单位公章),并请随邮件附身份证和记者证照片或扫描件(请确保清晰可辨)。请在邮件主题中填写媒体记者报名。邮箱地址:fgwfgcfgw.sh.gov.cn

六、其他

本次听证会设消费者替补3名。另设旁听席,旁听人员3名。委托市消保委在受理听证会参加人报名的同时随机抽选产生。

七、防疫要求

报名参加听证会的消费者、新闻媒体记者等需承诺在111日至1115日期间不会前往疫情中高风险地区。

特此公告。

 

附表1:优化市域巡游车运价机制听证会消费者报名登记表

附表2:优化市域巡游车运价机制听证会媒体记者报名登记表

 

                        

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1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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