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市十五届人大二次会议第0417号代表建议的会办意见
时间:2019-04-01

市医保局:

张华代表提出的《规范和完善长护险管理》(第0417号)建议收悉。经研究,现将会办意见函告如下:

本市长护险制度结合上海经济社会发展实际,从医养结合的角度,探索实现与失能老人基本生活密切相关的专业化医疗护理服务模式。全面试点一年多来,长护险取得了积极的社会效应和较高的社会评价。然而,在当前严峻的社会老龄化及养老形势下,长护险作为一项新生事物,在管理运行过程中也面临着新的问题和挑战。

张华代表针对长护险实施过程中存在的矛盾问题,以更好满足老年失能人群的多层次护理保障需求为出发点,站在长护险稳定、持续、长远发展的高度,从健全筹资机制、增加服务项目及增强等级评定的专业化、标准化等方面,对规范和完善长护险管理提出了若干兼具前瞻性与可操作性的对策建议,具有重要的借鉴价值,充分体现出人大代表贴近百姓、关注民生、忠实履职的责任担当。

资金筹集是建立长护险制度的根本问题,也是长护险管理运行需要解决的首要难点问题。当前从医保基金划拨的方式,筹资渠道单一、保障水平低、财政负担重,不具备可持续性。因此,我委高度赞同张华代表关于引入商业保险补充完善长护险筹资和服务内涵的对策建议。在政策条件允许且商业长护险产品的结构、定价方法合理的情况下,我委将积极开展长护险消费知识教育引导工作,提高消费者对商业长护险的信任度和参与度,主动配合政府部门构建稳定可持续的长护险筹资机制,助力完善全民多层次的社会保障体系,切实提高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

以上意见供你单位统一答复代表时参考。

上海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 版权所有

沪ICP备09064576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