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家主动担责 推动化解纠纷
时间:2023-11-22

黄先生是一位行动不便的老年人。他在2023年2月购买了一款残疾车,价格10000元。目前发现发动机在行驶中有异响。经修理人员检测后结果为发动机故障,并且将问题发动机发回在重庆的生产厂家修理。据厂家反馈称因为消费者使用不当才造成发动机损坏(烧机油导致故障),但是黄先生并不认可这种说法。目前厂家的处理意见是将原来的旧发动机修好后返还消费者装回车上。消费者不认可,并且投诉至12315热线要求整车退款退货。

消保委接到黄先生的投诉后与专卖店的负责人沟通了解情况。该负责人表示重庆厂家反馈的结果是消费者使用车辆不当导致烧机油,仅修复旧发动机退回上海方式来解决。消费者对此有异议。但如果按照正常流程还得通过第三方鉴定发动机,花费时间还有费用产生。消保委在协调中提示双方能否在使用旧发动机或者第三方鉴定之外有其他解决方案?专卖店负责人表示黄老先生是门店的顾客,出现这样的情况也不是门店愿意看到的。专卖店表示愿意由他们负责给黄先生的车换上新发动机。黄先生表示接受该处理方案。

提示和思考:

发动机是车辆最核心、最重要的部件之一。黄先生遇到发动机故障的糟心事给自己出行带来了不便。好在专卖店能够主动设身处地为消费者着想,从服务消费者解决问题的角度出发,想办法给消费者的残疾车换上了新发动机。消保委的居中协调引导和经营者的主动履责相结合,方才造就了该起消费纠纷的最终圆满解决。这样的解决思路和立场是值得不断学习和推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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