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靓机”故障难定责 购买时一定要做这几件事
时间:2023-11-16

随着追新求异的“手机一族”日益增多,与之相应衍生的二手手机市场不断升温,不少手机爱好者都以购买二手手机的方式更换手机,这类消费模式既环保可持续又经济实惠,但不可忽视的是二手商品交易市场中销售者提供的商品鱼目混珠,侵害合法权益的事件多有发生。

今年4月,市民王女士在某电脑城购买了一部二手手机,消费金额为3800元,使用至9月,手机出现间歇性自动关机现象,与经营者联系,对方告知可能是进水导致。王女士表示,自己很确定,在使用过程中,手机没有进过水,便自行前往其他手机店维修,却意外被告知该手机2月已拆过机,且有进水维修痕迹。王女士随即找到经营者沟通,要求商家退货退款,并承担维修费用350元。经营者同意退货,但最终协商退款金额为3500元。考虑到沟通难度较大,担心经营者反悔,王女士当场同意先退货退款,内心对于处理结果却不能认同,故向消保委投诉寻求帮助。

接诉后,浦东新区消保委工作人员立即联系电脑城,对方负责人张先生表示二手手机出售给王女士时在现场确认过,所有功能都能正常使用,手机售卖前都会经过店内技术人员再三检查,确保无暗病和功能性故障,由于王女士在其地方维修过,无法确认故障原因,出于消费者之前的信任,电脑城工作人员参与协商,最终达成一致,扣除手机使用4个多月所产生的折损费用300元,退还剩余购买款3500元,350元他处维修费不予承担,目前无法满足王女士再次退款的要求。王女士无法接受经营者答复,表示将通过其他途径继续维权。

消保委在投诉中发现,由于二手商品的特殊性,在日常调解工作中,虽然会接到不少有关二手手机的投诉,但消费者的维权之路往往充满坎坷。一是适用规则难界定,无论是司法实践还是调解实践中,通常认为个人卖家对二手物品进行转让的行为一般不属于商业性经营活动,不受《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约束,不适用惩罚性赔偿的规则,只能根据购买双方当事人的约定来实现保修等承诺;二是维权途径有限制,在二手手机的销售过程中,卖家的身份如果是个人卖家,则属于民事纠纷,若卖家为平台或者实体店铺,则还是属于消保委受理的范畴;三是举证难度特别大,在购买二手手机的过程中,大多数时候商家都不会开具发票,售后服务也往往是口头协议,一旦手机出现故障,对于故障的产生原因双方往往只能“各执一词”,无法认定。

消保委提醒消费者,购买二手手机需要了解以下几点:一是尽量通过大平台或者线下大型商城、连锁店购买,避免购买“个人闲置”以免影响维权效率;二是购买时一定要求对方开具购物凭证,或者留存好购物页面,对于保修政策、退换规定一定要通过书面形式确认,或者保留聊天记录;三是手机在使用过程中一旦发生故障,尽量前往权威检测部门或者官方维修部进行故障检测和认定,以免手机产生“二次拆机”而影响责任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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