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车交订金,没车却不退
时间:2023-11-28

前不久,消费者韩先生向青浦区消保委投诉反映,他在某4S店订购了一辆车,在确定了车辆型号、价格、交车时间后,双方签订了购车合同,韩先生当场支付了7000元的订金。到了交车时间,韩先生去提车,但4S店却以厂家没有提供车辆为由,让韩先生继续等待。随后韩先生提出退订金,但遭到了4S店的拒绝。双方经过多次协商未果的情况下,韩先生就将此事投诉到了消保委。

接到投诉后,消保委的工作人员立即与双方联系,了解情况。韩先生表示自己交了订金买车,到了约定的交车时间,对方却没车,他未追究对方的违约责任,只提出退还订金的要求,但也遭到了拒绝,现在是车也没有钱也不退。而4S店相关负责人李经理表示,公司不是不想解决问题,但目前经营困难,正在想办法解决韩先生的问题。据了解,该4S店资金链出现问题,不少消费者来投诉反映过纠纷。最终经消保委调解,4S店表示无法提供车辆,同意韩先生提出的退订金的要求。

众所周知,买车和买其它一般商品是有很大区别的,一般的购物都是给了钱就能把商品带走,而买车给了钱可能还要等待一段时间才能提车。买车签订了订购合同,合同里交车时间有明确约定,4S店没有按时交车,那么就已经构成违约,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因此,在购车合同中既要签订交车日期,也要明确相关的违约责任,以免出现不必要的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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