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十一”购物理性支付定金勿跟风
时间:2023-11-30

消费者田女士投诉反映,10月24日购买了护发精油,11月3日支付尾款时对方后台卡了导致消费者无法支付尾款,申请退还订金40元,但对方以各种理由拖延,迟迟不给退,消费者感到很不满,遂投诉至消保委,请求协助解决。

接到投诉后,消保委工作人员立即与消费者、经营者进行联系,核实情况为:田女士在淘宝双十一期间参与预售商品提前支付定金的活动,支付定金时间为10月24日20:00-10月31日18:00,支付尾款时间为10月31日20:00-11月3日00:00,支付定金时会勾选双十一的定金预售协议,未付尾款定金不退,付尾款后若退款定金可退。消费者表示在支付尾款时由于经营者系统卡顿的原因未支付成功,要求退定金。经消保委工作人员调解,经营者考虑到用户消费体验,同意将定金退回,双方达成一致。

在各种网络平台上,商品预售时间越来越提前,不少商家采用“定金+尾款”的销售模式,在支付定金后不想要这款商品或无力支付尾款,却被商家告知定金无法退还。根据《民法典》规定,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所以,“定金”和“订金”是不同的,“订金”是可以退还的,但“定金”不可退还。

因此,在考虑预售货物时一定要想清楚再支付定金,理性消费,当因为各种因素不需要商品时,根据双十一的定金预售协议,未付尾款定金不退,付尾款后若退款定金可退,消费者应及时支付尾款,在支付尾款后选择七天无理由退货,定做、鲜活易腐等不适用七天无理由退货的商品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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