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播间保质期宣传不实 化妆品网页介绍待完善
时间:2023-11-13

消费者陈女士向消保委投诉反映,其在直播间购买某品牌护手霜套装6套,主播明确表示该护手霜套装限期使用日期都是2026年后的,实际收到货发现其中4套限期使用日期分别为2025年1月、3月、7月及10月,与直播间介绍的不符,联系商家要求换货,商家表示 只能退,联系平台,平台为其申请仅退款,遭到商家拒绝,多次协商未果,只得求助消保委。

受理陈女士的投诉后,消保委立即展开调查调解。调解中,由于陈女士系直播间购买,因此无法提供商家明确表示所售护手霜套装限期使用日期都是2026年后的相关证据,且目前商家提供的护手霜套装均在有效期内,商家同意退款不予换货的处理方案并没有违反相关国家规定,消保委工作人员表示只能为陈女士争取试试。好在商家在消保委联系告知陈女士投诉事宜及其要求换货的诉求后,立即为陈女士调换了产品,此投诉得以圆满解决。

目前大多数网络销售平台包括直播间的网页介绍中对于化妆品的生产日期或者限期使用日期几乎没有标示,消费者只能在收到化妆品后才能知晓生产日期或者限期使用日期,部分进口化妆品则需要通过联系客服查询方能知晓生产日期或者限期使用日期,由此引发的关于化妆品保质期的投诉居高不下。本案中直播间虽然对于化妆品限期使用日期有介绍,但消费者却无法提供相关证据亦为依法维权造成不便。在此,专业办希望广大采用网络销售方式销售化妆品的经营者能按照化妆品标签标识相关规定,完善网页宣传信息,在网页上明确标示化妆品生产日期或限期使用日期等信息,以保障消费者的知情权。同时,也建议消费者按需采购化妆品,避免大量囤货,以免随着储存时间过长,化妆品存在安全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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