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鞋被洗坏 为什么不能这样赔?
时间:2022-08-26

【案情简介】

2022年7月10日,消费者迟女士通过12315向奉贤区消保委反映:消费者将自己的运动鞋送干洗店清洗,但对方将鞋子洗坏,联系商家只愿赔偿200元,消费者表示不认可,要求赔偿400元(鞋子价值899元)。在协商不成的情况下,迟女士请求区消保委求助。

奉贤区消保委了解到迟女士该情况后,立即致电商家,商家表示其收到迟女士的鞋子后发现鞋子存在霉斑,未料想鞋子清洗后会脱胶,确实存在过失。因迟女士的运动鞋已购买三年,按照洗染行业标准,应按年折旧率20%予以赔偿。经多次电话调解,消费者与商家未达成一致。

【法条速递】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关于违约责任的约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2、《上海洗染行业消费争议处理意见》第十二条规定:1、衣、物局部损伤,不影响正常穿、用,经营者应以修补为主,退还洗衣费并根据修补的情况给予洗衣费并根据修补的情况给予洗衣费1至10倍赔偿。2、衣、物损坏、丧失穿、用功能及遗失应退还洗衣费并根据购衣原始凭证所标注的时间、价格实行折价赔偿,年折旧率为20%(不足一年按一年计),逐年递增,折旧率最高不超过70%。不能出示购衣原始凭证的给予最高价不超过洗衣费20倍赔偿。不应超过衣物的原价,赔偿后衣物归经营者所有。

【消保委点评】

     首先,在本案中,商家将消费者的鞋子洗坏,并未第一时间通知消费者,是有过错方。

其次,商家在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后,积极与消费者洽谈赔偿事宜,根据干洗行业规定,在按规定的20%折旧率基础上进行赔偿,但消费者始终不接受,并拒绝现场调解,导致最终调解失败。

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去干洗店洗鞋,成为当下一种趋势。作为消费者,心爱的物品因他人的过失而造成损坏,心情可以理解,但是将物品交由他人清洗时应该预料到可能存在的后果,并且商家在行业规定的基础上稍作增加,进行赔偿,消费者一味的想要商家按照自己的想法进行赔偿,是否有所欠缺?

在此提醒消费者,尽量到大型专业洗衣店清洗,并了解待洗衣物状况和风险,保留好相关票据。


上海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 版权所有

沪ICP备09064576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