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容卡退款遇困难 消保委协商获解决
时间:2022-08-25

投诉情况:7月24日购买医疗美容卡,金额11000元,使用下来感觉质量一般,价格没有明码标价,要求退卡处理,被商家拒绝,双方协商无果,求助消保委要求退卡退款处理。

处理情况:接到消费者投诉后,消保委工作人员随即与商家取得联系进行协商。商家表示消费者提出退款是消费者方违反约定,当初在办卡时告知消费者此卡不退不转,现不能同意消费者退款要求。区消保委随即指出当时消费者在付款的时候是否与其签署过协议,是否有明确指出消费者所购的美容美发卡是不退卡不转让,同时消费者也签字认可的。商家表示只是在口头说过,没有签过。区消保委表明《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明确指出消费者享有的知情权及经营者应尽的告知义务,《消费者权利保护法》第八条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消费者有权根据商品或者服务的不同情况,要求经营者提供商品的价格、产地、生产者、用途、性能、规格、等级、主要成份、生产日期、有效期限、检验合格证明、使用方法说明书、售后服务,或者服务的内容、规格、费用等有关情况。第十九条 经营者应当向消费者提供有关商品或者服务的真实信息,不得作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经营者对消费者就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的质量和使用方法等问题提出的询问,应当作出真实、明确的答复。商店提供商品应当明码标价。任。格式合同、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含有前款所列内容的,其内容无效。经协商,商家同意扣除使用过的项目后退款9000元,消费者认可。

点评: 在此案中,商家拿不出售卡协议无法认可其不退卡不转让的做法。告知义务是当事人之间的有关交易信息的如实披露义务,它是建立在交易各方最大诚信原则基础上的,也就是当事人之间要信奉诚实信用原则。诚信是建立全部法律制度的基础原则之一。告知义务应该说是法律对交易当事人设定义务来保证交易中的最大诚信,因此告知义务是在制度层面上对诚信原则的落实。消保委提醒各商家,应诚信经商,认真遵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不要引起不必要的消费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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