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款是否应收取费用?
时间:2020-11-19

投诉情况:消费者郑女士投诉,2019年11月25日为孩子购买了两年英语培训课程,付费3399元。现因培训机构经常停课且发现培训质量也不好,与店方交涉要求退还一年的的费用遭拒,故于10月29日向市消保委投诉,要求处理。

处理情况:嘉定区消保委接到消费者投诉后,工作人员立即与店方取得联系,店方表示现因疫情关系,店方停课了一个多月,并非消费者所反映的经常停课,但现在已经正常营业,是不可抗力的因素,也不是店方原因导致不能正常来培训,至于消费者另外反映我店培训质量不好一事,我店可以让消费者自行选择老师为其孩子进行培训,但消费者不同意,坚持要求退款。店方表示可以退款,但需按照当初签订的合约来退款,扣除有关费用后退款1000元,消费者不同意。

工作人员指出根据《消法》第七条:“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享有人身、财产安全不受损害的权利。消费者有权要求经营者提供的商品和服务,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嘉定区消保委认为:消费者在购买了培训服务,却没能接受服务,店方不能以各种理由来推拖。随后,工作人员又与消费者取得联系,告知根据《合同法》第一百零八条规定:“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故也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最终,在嘉定区消保委的协调下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公司扣除部分违约金后退款1500元,消费者表示认可。

点评:今年因疫情的原因,导致培训机构不能正常开课要求退款的投诉与日俱增。此投诉中,店方一个多月左右没能正常给消费者提供服务,不管是何原因,确实给消费者带来了损失,理应给消费者适当的补偿。在此提商家不要一味强调自身的损失,而忽略了消费者的权益,只有想消费者所想,急消费者所急,才能得到消费者的信赖,才能创造更大的利益。也提醒广大消费者,在购买培训服务前先货比三家,可以多做参考,可以先到各家培训机构试听后再作出选择。选择后签订合同时,要详细看清有关条款,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也要保留购买凭证,以便发生纠纷时能及时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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