果酒比较试验结果通报(2023)
时间:2023-03-10

随着消费者健康观念的增强和个性化需求的释放,果酒受到越来越多消费者的青睐。通常理解上,果酒色泽多彩悦目、酒精含量适中、口味独特多样、保留水果营养、饮用场合广泛,具有多种优势。果酒名称中都带有一个“果”字,其中有多少“果”和多少“酒”呢?目前市售的“果酒”与大家印象中的“果酒”又有哪些同和不同?为帮助消费者在选购和饮用时避开“多彩的陷阱”,近期,市消保委对本市销售的果酒开展了比较试验。

一、样品情况及测试项目

本次比较试验共计购买35款果酒,包含梅见、十七光年、锐澳、悠蜜、迷霓、俏雅、梅乃宿等品牌,均为当下流行且知名度较高的产品,标称酒精度从0.6%vol至15%vol不等,售价在5.9元/瓶至268元/瓶之间。购样渠道涉及多家线上平台和线下卖场。

根据酒精主要来源的不同,35款果酒可分为10款发酵型果酒和25款配制型果酒。发酵型果酒指以水果或果汁(浆)为主要原料,经全部或部分酒精发酵酿制而成;配制型果酒是指以发酵酒、蒸馏酒、食用酒精等为酒基,加入水果浸泡或直接加入果汁,经调配、加工而成。

本次比较试验依据国家相关标准,从安全性、酒精度、总糖、添加剂、干浸出物、页面宣称等方面,分22项指标进行了测试和查验。总体来看:所有样品的全部安全性指标(甲醇、展青霉素、铅、砷等)均符合相关标准要求;添加物质(防腐剂、色素、甜味剂等)含量亦均符合相关标准要求;4款样品分别检出山梨酸、甜蜜素,但未在配料表中予以标示;样品的糖含量总体偏高,特殊人群要留意饮用量;10款发酵型果酒的水果成分整体含量高;2款果酒涉嫌虚假宣传,部分样品的页面宣称易误导消费者;35款样品的实测酒精度在0.9%vol-14.8%vol之间,实测酒精度与标示酒精度的偏差均符合标准要求。

二、测试情况及分析

(一)添加剂:含量均达标,4款样品的添加剂名称“应标未标”

试验对35款样品的防腐剂、色素、甜味剂等常见食品添加剂进行了检测,结果发现,所有样品的各添加剂含量均符合相关标准要求。但查验添加剂的标示情况发现,4款样品分别检出山梨酸、甜蜜素,但未在配料中予以标示,不符合GB7718-201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的要求。

表1  4款不符合GB7718-201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的样品


注:根据GB7718-2011,食品添加剂应当标示其在GB2760中的食品添加剂通用名称。只有在加入量小于食品总量25%的复合配料中含有的食品添加剂,若符合GB2760规定的带入原则且在最终产品中不起工艺作用的,不需要标示。

(二)总糖:糖含量总体偏高,特殊人群须留意饮用量

果酒中的总糖对于口感有较大的影响,试验发现,35款样品中有24款添加了各种糖类(如白砂糖、冰糖、果葡糖浆等)来辅助酿造或调配风味,样品的糖含量总体偏高,其中大于150g/L的有9款,最高为253.2g/L;100-150g/L的有10款;50-100g/L的有12款;小于50g/L的有4款。从类型上看,配制型果酒平均总糖含量远高于发酵型果酒,均值分别为128.2g/L和90.1g/L。

《中国居民膳食指南(2022)》中建议“控制添加糖的摄入量,每天不超过50g,最好控制在25g以下”,只需饮用约250ml总糖含量大于100g/L的果酒,就将超出建议每日对添加糖的最佳摄入量。饮用一瓶含糖量最高的样品(750ml/瓶),糖摄入量约为189.9g,相当于食用了42块方糖(1块方糖约等于4.5克),高达建议摄入量上限的2.8倍以上。


(三)页面宣称:2款果酒涉嫌虚假宣传,部分样品的页面宣称易误导消费者

试验发现,有2款样品页面上宣称“0防腐”,而实测检出二氧化硫防腐剂,涉嫌虚假宣传。其中一款是由广州市顺昌源酒业有限公司生产的冰纯荔枝酒(标称商标:顺昌源;标称规格:375ml/瓶),配料表中标示含有二氧化硫,与其页面“0防腐剂”的宣称相矛盾。另一款是由中翔鼎立(北京)商贸有限公司销售,标称由苏州桥酒酒厂生产的苏州桥柚子梅酒(标称商标:苏州桥;标称规格:350ml/瓶)。


试验还发现,部分果酒宣称“轻发酵”“混合发酵”,实际上却是配制酒。企业称,所谓“轻发酵”“混合发酵”指的是酒基(如米酒为基)中加入水果(汁)混合后再进行2-5天不完全发酵,以保留更多水果口味。专家表示,发酵原指“水果中的糖分等物质在发酵剂的作用下转化为酒精”,与2-5天的“轻发酵”“混合发酵”完全不同,发酵酿造用时较长,短时间的不完全发酵,实际效果较难判断,这样的宣称很容易使消费者将此类配制酒误认成发酵酒。

(四)水果成分:发酵型果酒的水果成分整体含量较高

果酒中到底有多少水果成分是消费者普遍关心的问题。“干浸出物”是衡量发酵型果酒果汁含量高低的重要指标,通常干浸出物含量越高,果汁含量越高。试验发现,10款发酵型果酒的干浸出物含量在17.2-44.2g/L之间,整体含量较高。其中大于40g/L的有1款;30-40g/L的有5款;20-30g/L的有2款;10-20g/L的有2款,均符合QB/T5476-2020《果酒通用技术要求》中“干浸出物含量≥10g/L”的要求。此外,10款发酵型果酒均有“原果汁含量”宣称,宣称值为75%-100%,与实测干浸出物含量高低基本相符。配制型果酒中的糖类等多种添加物质会影响干浸出物含量,其所含实际水果成分较难查验。


(五)酒精度:在0.9%vol-14.8%vol之间,建议驾车勿饮

试验发现,35款样品的实测酒精度在0.9%vol -14.8%vol之间。实测酒精度与标示酒精度的偏差均小于1%vol,符合相关国家标准的要求。发酵型果酒酒精度整体较高,均值为9.2%vol;配制型果酒均值为8.6%vol。参考啤酒来看,果酒酒精度并不低,大多高于常见啤酒(啤酒8°P≈2-3%vol),超过一定饮用量也是会醉的。另外,参考酒驾相关规定,饮用大约一杯啤酒就可达到“饮酒驾车”限值,一杯果酒也能达到,所以果酒也是酒,建议驾车勿饮。



三、消费提示

1.选择正规厂家生产的产品。产品包装上应明确标注配料表、生产厂家、生产日期、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SC开头)、产品标准号等信息。

2.关注标签,通过果汁含量和配料表来区分发酵型果酒和配制型果酒。一般发酵型果酒均会标注果汁含量,配料表中水果(汁)在第一位,且无其他酒基;配制型果酒较少明确标注果汁含量,配料表中水或其他酒基在第一位。

3.部分果酒含糖量很高,饮用过量容易引起龋齿、肥胖、糖尿病等健康问题。建议消费者在选购时关注标签上的含糖量信息,根据自身情况适当饮用。

4.果酒的酒精度大多高于啤酒,建议消费者正确理解“低度”“微醺”等宣传用语,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切勿酒驾。

 

附件:2023年果酒比较试验数据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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