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案情】
2022年6月21日,消费者倪女士因为家有喜事,定于7月初置办小孩子的满月酒。于是在某连锁喜铺订购了70份喜饼和喜糖。满月酒如期顺利举办,倪女士也将“喜气”传递到了亲朋宾客手中。可没过几天,亲戚口中的一句好心提醒“你们快去看看巧克力的保质期!”却让倪女士再也高兴不起来。倪女士急忙打开发剩下的19份喜糖,拆开后发现均是2021年11月16日生产的,显示到期日期为2022年8月13日,也就意味着发到宾客手中时保质期仅剩1个多月。
事情发生后,倪女士立即联系到了门店店员,表明在订购时商家从未告知是接近保质期的。商家回复认为都在质保期内,不影响食用,只能为倪女士将发剩下的巧克力更换为新鲜日期的。多番沟通无果,倪女士无奈选择投诉。
【调查调解】
在受理该投诉后,消保委第一时间联系到了门店负责人,负责人表示:前期因为上海疫情原因,导致新鲜日期的巧克力缺货,所以消费者购买时店内只有库存批次,因此在定价时是按照成本价(5元/份)出售的,新鲜日期的巧克力也是这两天才刚刚到店里。另外交付到消费者手中时还剩余一个多月的保质期,也符合国家对于临保日期的相关规定,即保质期为半年以上不足一年的,临近保质期为20天。消费者已经发出去的喜糖无法回收,所以店内才提出为消费者更换剩余喜糖的解决方案。
消保委工作人员向商家指出:虽然食品剩余保质期符合相关规定,但是喜糖行业有别于普通的零售行业:一方面,消费者购买后不会立即食用,而是要等过一段时间才能派上用场;另一方面,购买量比较大,包装均是重新封包的,导致食品的保质期标识隐藏在礼盒内部,不便于消费者识别。因此鼓励商家要制定严于国家标准的临保期规定;且无论是否临保,均明确告知消费者喜糖的生产日期。最终,经过调解员入情入理的调解,双方最终达成一致:商家在调换新鲜日期巧克力的基础上对已经发出的喜糖作适当经济补偿。
【消保委点评】
针对临近保质期,上海大型商超曾在2020年联合发起倡议:
食品保质期为一年以上的,期满之日前45天。
保质期为半年以上不足一年的,期满之日前20天。
保质期90天以上不足半年的,期满之日前15天。
保质期30天以上不足90天的,期满之日前10天。
保质期16天以上不足30天的,期满之日前5天。
保质期3天以上少于15天的,期满之日前2天。
办喜宴时经常会出现忙昏了头脑的情况,因此选购喜糖时最多看看价格、品种、数量、包装等,很少有人会翻看保质期那一行小字。虽然从理论上看,消费者买到临过期产品可以找商家协商退还,但在实际操作层面,一旦喜糖装进糖盒流入宾客手中,基本就是不可逆的了,因为宾客碍于情面很少会指出,自然也就极少有消费者找商家讨说法。
另外,也无法排除可能会有一些不良商家“滥竽充数”给你看的是日期特别新的巧克力,但是分装时使用临保的巧克力。虽然目前法律领域还存在一定空白,但作为经营者,应该自行“加码”,在经营过程中考虑到道德因素,让消费者放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