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卡易,退卡难
时间:2022-09-26

投诉情况:消费者黄女士投诉,几年前在家附近的某美容美发店办理了会员卡,2021年12月又充值了3000元。2022年8月26日发现店门已关,门口张贴的告示告知现店已停业,如要使用可到分店使用,但分店离消费者家比较远,不方便。于是与店方负责人联系,要求退款遭拒后,故于8月26日来区消保委投诉,要求退款。

处理情况:嘉定区消保委接到消费者投诉后,工作人员联系消费者了解情况,消费者表示因分店离家太远向店长协商过,要求退款,但其表示要将使用过的还原原价后方可退款,对此不认可,要求全额退还余款。随后,工作人员又与店方店长取得联系,店方表示因租房合约到期,房东不再续签,故无法再营业,但消费者可以到分店继续使用,如认为远,店方可以负责接送,但退款的话要按原价的费用收取后方可退还。消保委指出是店方擅自变更换合同,造成消费者使用不便,消费者在你店办理的初衷是离家近,现因分店离消费者家较远导致消费者不想再继续使用,是店方的责任,消费者没有任何过错,区消保委认为消费者无需承担责任。最终,在区消保委的努力协调下,店家同意剩余钱款的一半费用,另外一半消费者继续在店内按照原先的折扣继续使用,消费者表示感谢。

点评:虽然此投诉已解决,但因店方搬迁、停业导致会员卡不能正常使用的投诉及要求退卡的投诉与日俱增。此投诉中,店方因自身原因导致没能正常给消费者提供服务,不管是何原因,确实给消费者带来了诸多不便,理应合理、合情、合法的处理此事。在此提商家不要一味强调自身的损失,而忽略了消费者的权益,只有想消费者所想,急消费者所急,才能得到消费者的信赖,才能创造更大的利益。也提醒消费者在办理会员卡时,要选择经营规模大、信誉度高的商家购买,不要轻信商家的口头承诺,尽可能与商家签订“一对一”书面合同,明确双方权利与义务,切实维护好自己的权益;在持卡消费时,若发现商家有异常情况的,要及时投诉,以便采取有效措施减少经济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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