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容店房租到期消费难 消费者转店消费化纠纷
时间:2020-12-23

【案情简介】

消费者彭女士于2019年10月在某美容连锁店办理了美容项目,后因该店与房东合同到期未能续租导致该店关闭,商家通知消费者去该商家的其他门店继续使用。彭女士表示其他门店与她现在居住的地址均较远,不方便使用,向商家提出退卡,双方协商无果投诉至杨浦区消保委。

【处理过程及结果】

经区消保委核实,商家表示该店关闭非他们主观意愿导致,且对该店会员均征询意见分流至其他门店继续服务,他们已经尽到了妥善安置的义务。如退卡,则消费者之前享受的折扣需按原价计算,不能接受按余额退款。消费者彭女士则认为虽然商家安排她去其他门店,服务项目和质量均不受影响,但原来店就在家门口,使用非常方便,现在去任何一家门店均要乘车或者打车,和原来相比确实有所不便,且这个变故并非自己原因造成,故坚持要求按卡内余额退款。双方僵持不下,协商多次均无结果。

经消保委介入调解后,考虑到消费者使用上的限制条件,从方便消费者出行的角度出发,建议商家按消费者剩余的使用次数乘上来回打车的费用一次性补贴给消费者。经多番协调后,商家同意按消费者剩余的25次乘每次来回打车费用28元,共补贴700元给彭女士,并将消费者转去由她指定的门店继续接受服务。彭女士感受到商家解决问题的诚意,欣然接受了商家提出的处理方案。

【案例评析】

商家经营过程中因门店改变地址而导致消费者提出退卡的纠纷非常普遍,商家应充分考虑给消费者带来的不便并尽力予以弥补,减少矛盾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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