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下购电影票获退款
时间:2020-08-26

投诉情况:消费者韩女士今年3月通过某公司购买了电影套票,因疫情原因电影院停业,导致消费者无法使用,申请退款时遭拒不退,无奈之下诉至消保委要求尽快给予退款。

处理情况: 嘉定区消保委接到投诉后,与公司取得联系,因消费者未把问题反馈给公司这边故需核实情况后予以答复。随后与消费者联系,称因与门店反馈对方表示不退款。根据《合同法》第九十四条第一款规定,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所谓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纵观疫情的发展趋势和国家应对措施,本次疫情属于不可抗力。嘉定区消保委工作人员认为售票是影院与观众合同的预约行为,在影片没有放映电影之前,消费者并未享受到影院提供的观影服务,有权与影院协商退换票事宜。最终在双方协商下,公司表示退电影票价格256元,消费者表示接受。

点评: 随着每年暑期的到来,电影院的选择变多,有不少市民越来越习惯于在休息时间来到影院,选择用观看心仪电影的方式放松身心。今年受疫情影响的原因,各大娱乐场所刚恢复昔日的热闹,但防疫工作仍在继续。在此嘉定区消保委提醒各大影院商家在不影响二次销售的情况下,维护消费者权益,设置退还票机制,允许消费者更换场次,影院可设置退票时限,或者也可收取部分退票费用。而提醒广大消费者的是在购买电影票时应仔细阅读商家提供的各类条款,当消费者合法权益遭遇损害时,应注意留存卡券票据等相关证据,并及时消保委投诉或者相关行政主管部门举报,维护自身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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